2018下半年郑州惠济区教体局中小幼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中国教师资格网时间:2018-09-19 15:22:06责任编辑:liujunxia

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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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7点至10月12日2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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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市有关工作安排和惠济区实际情况,现将惠济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惠济区户籍;

2.持有惠济区效期内居住证;

3.工作单位在惠济区。

(二)申请人员分类

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

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

1.     第一类社会申请人:由于某种原因在毕业当年没有申请认定的往届(2015年(含)之前入学)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2.     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三)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六)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

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第二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报完毕后用A3纸正反双面打印;

(2)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补充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聘用合同原件和由工作单位近期缴纳的有效期内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毕业证;另外,申请人需要提供能证明自己是师范生的材料,譬如: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录取审批表和成绩单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和录取审批表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及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一式两份)。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3.认定地点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地的县(市、区)教体局认定,不可以跨县(市、区)认定;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统一到郑州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认定。

(二)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三)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本网站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全市网报申报时间统一为9月20日7点至10月12日24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天的7:00—24:00开放)。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19日、10月20日上午 7:00—10:00 。 河南省中医院(体检中心地址:东风路与丰庆路交叉口北300米路东医院西门体检中心三楼,电话:60906448)。填好体检表、贴好照片(体检表分中小学体检表、幼儿园专用体检表,请一定按申请学段进行下载填写,不可混用。)表头右上角一定注明网报序号和“惠济区”三个字;请体检人员体检当天早上空腹不吃早饭;体检费自理。申请人须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请携带上述材料于10月23日、24日、25日9:00——17:00,地点为惠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号窗口(地址:惠济区新城路与天河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北),可乘坐197路、91路公交车到新城路清华园路或新城路天河路下车即到。关注微信公众号“惠济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前预约。

(四)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同提交材料地点。

(五)咨询电话:0371—63682960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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